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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3230内蒙新华(603230)2023-08-22 17:07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页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 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选聘是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有侵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 司变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