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
监事会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4] 监事任期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9] - 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9]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席三日内发通知[1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监事会决议一人一票记名表决,需过半数监事通过[13] 其他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7] - 规则修改由监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