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收购股份情形增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3] - 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3] - 强调董监高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等占用的义务[3] - 规定董高协助侵占资产时董事会的处分措施[3]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作出决议[4] - 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提案等相关权利[5] - 股东大会通知及延期、取消的相关规定[6][10] - 股东大会主持人员的推举规则[15] - 部分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及相关限制[1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17] - 董监候选人的提名规定[8] - 股东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权利[8] 董事会相关 - 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要求[9]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主体及董事长召集时间[10] - 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条件[10] - 关联董事表决权限制[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11] - 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及兼职限制[11] - 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开会方式[11]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组成及会议召开频率[12] - 监事会决议通过条件[12] 财务及利润分配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要求[1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留存要求[13]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13] -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审核及执行监督[13] -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式[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通过条件[14] - 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董事会完成股利派发时间[14]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对债权人的通知及公告要求[15] - 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时间[15] - 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条件[15] 其他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19] - 三项制度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9] - 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相应上网文件[19]
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