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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603233大参林(603233)2024-07-02 17:51

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2]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于当月第一个工作周召开[10] - 重大安全事故损失100万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损失50万元以上,总经理应立即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议程及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1天通知和送达出席人员[11] - 需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1天向总经理办公室申报[20]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记录、纪要工作分别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专人负责、总经理审定[12] 决策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就公司资金运用等事项讨论后,应向董事会汇报提交会议方案[25]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董事会决议,超越范围需及时报告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4]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公司年度计划等情况[15] - 总经理需保证盈亏报告真实性[17] - 外部条件重大变化等情况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17] - 公司重大债务违约、重大劳动和安全事故等情况总经理应报告[20]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以下”不含本数[19]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