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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236移远通信(603236)2024-05-16 19:4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距会议召开达20日[3]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时30分召开,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4]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877,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06%[5] - 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999,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96%[5] - 网络投票股东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77,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 - 中小股东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83,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83,871,76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12]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82,456,39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31%[19]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83,871,76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83,876,96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23]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2893657股,占比99.99%[2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8380156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1%,反对70500股,占比0.08%,弃权5195股,占比0.01%[2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462167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0.72%,反对1420870股,占比49.28%[3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4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同意812579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88%,反对2619335股,占比3.12%[4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370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15%,反对2619335股,占比90.85%[4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同意812559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87%,反对2619335股,占比3.12%,弃权2000股,占比0.002%[4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8125792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88%,反对2619335股,占比3.12%[46] 决议合法性 -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等事宜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中小股东表决中,多数议案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超99.9%,如《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2882737股,占比99.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