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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邦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3238诺邦股份(603238)2024-04-23 19:0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变动属内幕信息[8]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证券部负责内幕信息管理日常工作[4] 保密与登记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1] - 如实记录并登记备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信息[12]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4] - 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和违规责任[15] - 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备案表》[16] 报送与保存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7] 违规处理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9] - 内部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造成损失给予追缴等处理[19] - 追究泄露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责任[19] - 发现内幕交易及时查处并报送结果备案[19]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