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2名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一般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前召开[9] - 特定情形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9] 会议规则 - 会前3天秘书通知信息,会前7天送达有关信息[9] - 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9] 职责与管理 - 主要职责为拟定考核标准、制定薪酬政策等[5]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建议撤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