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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案)
603239浙江仙通(603239)2024-04-17 17:4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 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仙通橡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决 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 后成立。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 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 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跟踪。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设召集人 1 名。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1 名。 第八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召集人按一般多数原则选 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