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1名[3] - 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经两名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需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审计委员会工作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 - 会议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设召集人1名[3] - 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经两名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需一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审计委员会工作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 - 会议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