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7 Garden Square, 968 Beijing West Road, Shanghai, China, 2000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Grandall Law Firm (Shanghai) 中国 上海 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楼,200041 电话/TEL: (8621) 5234-1668 传真/FAX: (8621) 5243-3320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