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永 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永新光学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5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5.87 元,共计募集资金 54,327.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843.89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