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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应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03300华铁应急(603300)2024-09-30 19:38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0]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要披露新日期[11]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计票监票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等共同负责[2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决议公告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内容[22]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应记载多项内容,相关人员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26] 信息公布 - 本规则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28] 规则制定修改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拟订草案报批准[29] 规则解释权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