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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独董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603303得邦照明(603303)2023-08-18 17:38

公司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有助于公司借助产业基金平台,整合各方面的优质资 源,完善公司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交 易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予以 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横店集团得邦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认真审阅事先收到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窦林平 独立董事签字: 窦林平 卫龙宝 叶慧芬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