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 - 审计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 公司董事会认为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1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15] 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17]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名职工代表,设监事会主席1人[17]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重大投资审批权限及程序,2023年对外投资履行审批程序[28] - 公司建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整合管理体系,2022年通过年度审核[34]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货币资金收支保管授权程序和审批限额[25] - 公司对存货建立严格管理制度及授权审核程序,月末和年末盘点[26] - 公司资产管理处负责长期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27]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关联交易[29] - 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财务付款审核凭证,建立预付款授权批准制度[31][32] - 公司以销定产,根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采购部供应物料[33] - 公司销售部负责销售,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和逾期催收制度[35]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并培训管理层[36][37]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错报缺陷认定标准[39]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执行[44]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48][49]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重大或重要缺陷[50] 其他 - 公司转制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准予执业日期为2000年6月13日[55] - 注册会计师证书年检通过,何其瑞年检时间为2023年7月[59]
得邦照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