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76,944,575元,股份总数为476,944,575股,均为普通股[5][12] 股份认购情况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认购6400万股,占比64%[12] - 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认购2500万股,占比25%[12] - 金华德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831万股,占比8.31%[12] - 倪强认购134.5万股,占比1.345%[12] - 廖剑波认购134.5万股,占比1.345%[12] 股份转让与收购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19]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诉讼[24]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4]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5]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9] - 审议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担保事项[29]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事项[29] - 审议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1]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31]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3] - 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36][37]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5][36]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9] 股东大会投票与记录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8]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董事选举与提名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4]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4]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5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54] 利润分配与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57] 董事任职限制与任期 - 特定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1] 董事会组成与权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68]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一定交易审批权限[71] 董事会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7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75] - 临时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5] 董事会决议通过条件 - 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6] 董事长选举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0] 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5] 监事会组成与职责 - 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2名股东代表、1名职工代表,设主席1人[93]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审核并提书面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等[93]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96][9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00]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0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费用[10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2][11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6]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3]
得邦照明: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