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长10日内确定是否召集临时会议[15]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1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24]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3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方式[36] 会议表决 - 1人1票,举手或书面方式[44] - 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49] - 董事回避时相关规定[52] 提案处理 - 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58] - 部分董事认为有问题可暂缓表决[60] 会议记录 - 秘书安排记录,含多项信息[64] - 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6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可书面说明不同意见[69]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78] - 议事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及修改[8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