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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家居: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3326我乐家居(603326)2023-12-13 16:48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比例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并担任召集人[5]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8]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能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会议资料与职权行使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其他规定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