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修订)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