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合法性、合理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 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 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