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旗科技: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对其负责并汇报[5]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提建议后董事会审议[6]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独董委托其他独董[13] -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等人员[13] 会议相关规定 - 须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6]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6]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6] - 利害关系成员须回避[16] 信息披露与细则施行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16]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6]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