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安井食品舆情管理办法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 动的信息;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日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日常工作 组")和舆情管理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第五条 舆情日常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担任组长,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舆情管理工作情况,是公司应对各类一般舆情的常设机构,就相关舆 情管理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商业信誉及投资价值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