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核准首次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2,754,129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2,754,12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061.2万股,占比46.89%[15] - 公司设立时,济宁乾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286.8万股,占比35.14%[15] - 公司设立时,赵白雪持股1,400万股,占比4.36%[15]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8] 质押与资产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 公司董事会发现资产被侵占,应在30日内申请司法冻结[31]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交易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部分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500万元[3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34] 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37][39][40] 股东大会表决与记录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6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7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交易,董事会有决策权[7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决策权[7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0]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80][81]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2] 总经理与监事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1]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9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9]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4]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106]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12]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17]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9]
辰欣药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