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审批 - 2020年11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0年11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多项事宜[9] -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0] - 2024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14] 解除限售情况 - 17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4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2%[11][12][14][2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40%、30%、30%[22][24] 回购注销情况 - 激励对象贾斌离职,10500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11][12][14][18] - 回购价格由8.42元/股调整为7.09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1][19][20] - 回购注销资金总额74476.50元加利息,来源为自有资金[20]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52764629元减至452754129元[21] 业绩考核情况 - 2017 - 2019年每股分红均值为0.23元[27] - 2020 - 2022年每股分红分别为0.256元、0.30元、0.335元[27] - 2020 - 2022年累计实现的每股分红增长率为287.3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7]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分别为100%、90%、0%[27] - 172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均为B及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