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工作机构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