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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达卫浴: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603385惠达卫浴(603385)2024-09-04 17:44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 事务所。本所接受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达卫浴") 的委托,就公司拟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需的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就公司本次拟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向有关管理人员作了询问或与之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