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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603496恒为科技(603496)2024-04-18 18:17

公司治理 - 2024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1]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不在公司任高管[2] 利润分配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按条件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 - 现金分红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7]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规定比例可不按规定现金分红[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占比有不同规定[8][9][10]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上限[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广泛征求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且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