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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03506南都物业(603506)2024-04-19 19: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984.127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777.7779万元,股份总数为18777.7779万股,均为普通股[7][15]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17] 发起人出资情况 - 韩芳等5位发起人于2015年12月18日以净资产折股出资,总出资1704.545万股等[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股东大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25] - 股东大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29]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4] 高管设置 - 公司设副总裁6名,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各1名[77]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8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93] 其他规定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00] - 公司合并、分立等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