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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603556海兴电力(603556)2024-03-27 16:4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