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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603556海兴电力(603556)2024-03-27 16:44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