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6,062,273元[6] - 公司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12] - 公司发起人有张许科、孙进忠等38名自然人[12] - 2011年3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以2010年12月31日净资产出资折合12000万股[14] - 张许科认购53569436股,出资比例44.64120%[14] - 孙进忠认购25371474股,出资比例21.14290%[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6,062,27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20] - 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5]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事项[3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69]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事项[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4] - 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74]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2][84]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8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3]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等[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7] - 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普莱柯: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