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而进 行的必要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 事项。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胡国柳、刘玉龙、谢雅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