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高能环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588高能环境(603588)2024-06-24 17:29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