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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03598引力传媒(603598)2024-08-08 17:38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