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 广信股份总部大楼3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9日公告发 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 容、会议出席对象、网络投票的方法及时间,并说明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 联系方式等事项。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