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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603600永艺股份(603600)2024-03-05 18:3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履职,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 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