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