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股份: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于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选任和履职,促进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履职,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派 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如有)、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董事会秘书与董事 会任期一致,可以连续聘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