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纵横通信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纵 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杜烈康、 吴小丽、王晓湘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杜烈康、吴小丽、王晓湘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