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徕木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智英)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智英为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 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和主要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