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92,166,700股普通股,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2,412,800元[8]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21,000万股[12] 股权结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5,479,494股,比例45.47%[13] -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持股55,476,022股,比例26.42%[13] -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8,040,701股,比例18.1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9]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9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其他 - 公司设党总支书记1名[96]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16]
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