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实施 - 2023年9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64名激励对象授予480.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14.88元/股[14][15] - 2023年11月1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实际授予476.80万股,激励对象162人[15] - 2024年7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3.70万股,授予价14.90元/股[16] 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94351.85万元,较2022年增长17.74%[1] - 2023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41096.20万元,较2022年增长36.21%[1] 解除限售与回购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1/3[25] - 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161人,可解除限售1575956股,占总股本0.26%[31] - 拟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40,000股,回购价调为14.29元/股,支付571,600元[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