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春光科技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 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 组合。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 取现金差价结算,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 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 或利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 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