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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603657春光科技(603657)2024-04-19 18:3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 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