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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恒林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661恒林股份(603661)2024-04-25 21: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选任董事、高管时提前提建议和材料[10]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细则失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