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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柯力传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3662柯力传感(603662)2023-12-12 18:1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2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权。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 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会议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