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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公司、王立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603666亿嘉和(603666)2024-06-24 19:11

| | |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17630500000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亿嘉和科技股份有公司、王立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 重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并在收到本决定 书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 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4年6月6日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立杰: 经查,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 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500万元到5,200万元;2024年4月29日,亿嘉和披露《2023年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