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提案要求 - 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等人选提案[6] - 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人选提案[6]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10天内召集会议,会前5天通知委员[11]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提案要求 - 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等人选提案[6] - 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人选提案[6]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10天内召集会议,会前5天通知委员[11]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