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关于“灵康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可转债发行 -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发行面值总额52,500万元的“灵康转债”[4] 项目终止与回售 - 2024年6月14日终止“灵康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附加回售条款生效[4] - “灵康转债”回售价格为100.84元/张[4][5][7] - 回售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4][7]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7月3日[4][7] 利率与计息 - “灵康转债”第四年票面利率为1.50%[5] - 本次回售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天数为205天[5] 交易规则 - 若回售使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回售期结束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停止交易[8] - 行使回售权需在申报期内通过上交所系统卖出申报且不可撤销[6] 后续安排 -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回售结果和影响[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