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拟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1]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1] - 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强制参与情形[1] 决策程序与安排 - 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3] - 公司无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2] 实施决议 -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3]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1] - 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1] - 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强制参与情形[1] 决策程序与安排 - 关联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3] - 公司无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2] 实施决议 -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