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我 们作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独立性审查,现 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 位提供担保,也没有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建立了担保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为此,我们认为:公司遵守了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 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 钱 进 李鹏峰 孟枫平 章剑平 2024 年 4 月 13 日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担保总额未 达到最后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4、目前为止,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上,未受到过监管部门的任 何处罚、批评与谴责。 ...